Apple 向歐盟「宣戰」挑戰數碼市場法強迫 iPhone 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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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ple 近期對歐盟的《數碼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發起迄今為止最廣泛的法律挑戰。Apple 向歐盟第二高等法院表示,這項新的競爭機制違法強制要求該公司修改 iPhone、App Store 以及 iMessage 的運作方式。

DMA 規定的爭議

Apple 在盧森堡的總法院陳述論點,主張這項於 2023 年生效的 DMA 法案所施加的義務,與歐盟法律保障的安全、隱私和財產權不符。Apple 向法院強調,該法對被指定的「守門人」(gatekeepers)——包括 Apple、Alphabet、Meta、Amazon、Microsoft、ByteDance 及 Booking——施加了「極其繁重且侵入性的負擔」。繼 TikTok 早前敗訴後,Apple 是第一家針對該框架提出全面實質性挑戰的美國公司。

核心服務面臨的三大挑戰

DMA 要求 Apple 等大型科技公司確保核心服務能與競爭對手互操作,並放寬商業模式限制。Apple 在提交的文件中對三項與該法相關的指定或決定提出異議。首先,Apple 挑戰了要求 iPhone 硬體和服務必須與競爭型號(如耳機或智能手錶)互操作的義務。

Apple 認為,強制與未知或未經審查的硬體類別互操作,可能會破壞用戶的安全保障、侵犯知識產權保護,並削弱 iOS 安全架構中至關重要的隱私控制。其次,Apple 質疑將 App Store 列為 DMA 涵蓋的服務。儘管歐盟監管機構在四月因違反「反引導」條款對 Apple 處以 5 億歐元罰款,但 Apple 認為 App Store 不應被視為單一統一的服務,因此應排除在該法範圍之外。第三,Apple 挑戰了委員會對 iMessage 是否應被視為涵蓋服務的調查舉動,認為啟動這項調查本身的程序就不適當。

歐盟的反駁

委員會律師 Paul-John Loewenthal 反駁,指出 Apple 通過對 iPhone 平台的單方面控制,構建了排他性的市場地位。他告訴法官,Apple 的「絕對控制權」使其能夠在互補市場中榨取「超額利潤」,同時讓競爭對手處於劣勢。Paul-John Loewenthal 補充道:「只有 Apple 擁有這個圍牆花園的鑰匙。它決定誰能進入,誰可以向 iPhone 用戶提供產品和服務。透過這種控制,Apple 鎖定了超過三分之一的歐洲智能手機用戶。」此案標誌著 Apple 首次要求歐盟法官在 DMA 於其生態系統中全面實施之前,限制該法的法律影響範圍。最終裁決將決定歐盟能在多大程度上強制 Apple 解鎖 iPhone 的技術層、重組 App Store 規則,或使 iMessage 接受監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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