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報導,一位審理 Google 與美國司法部反壟斷案的法官裁定,Google 將不會被禁止與 Apple 等公司達成搜尋協議,但需符合特定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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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尋協議與支付限制
Google 雖被禁止簽訂獨家搜尋引擎分銷合約,但仍被允許向 Apple 付費,使其成為 iPhone 上的搜尋引擎選項。Apple 目前每年從 Google 獲得約 200 億美元的收入。該法官指出,「切斷 Google 的付款幾乎肯定會對分銷合作夥伴、相關市場和消費者造成實質性,甚至在某些情況下是毀滅性的下游損害,這勸阻了全面禁止付款的舉動」。具體而言,Google 被允許向分銷合作夥伴支付款項並提供「其他對價」,以預裝或放置 Google 搜尋、Chrome 和 Gemini。
資料共享成義務
法院也駁回了美國司法部要求 Google 出售其 Chrome 瀏覽器或 Android 作業系統的請求。該法官評論說,政府「在尋求強制剝離」這些資產方面「過度擴權」。然而,除了被禁止簽訂獨家搜尋引擎分銷合約外,Google 還必須與競爭對手搜尋引擎分享數據。美國司法部曾要求強制 Google 提供其如何決定搜尋結果的數據。
壟斷裁決與上訴
Google 早在 2024 年 8 月就被裁定擁有搜尋壟斷地位,此後法院一直在確定應採取哪些措施來打破 Google 的壟斷。美國司法部曾推動剝離 Chrome 和可能剝離 Android。Google 正在對這項最新裁決提出上訴,這項決定可能受到數據共享要求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