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法官一項最新裁決指出,Google 無需出售旗下的 Chrome 瀏覽器,但必須調整其部分商業行為。這項裁決是在同一位法官一年前認定 Google 曾非法維持網路搜尋壟斷地位之後做出的。Google 未立即回應評論請求。該公司此前曾表示計劃對裁決提出上訴,但在 6 月時指出將等待法院的完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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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強制剝離 Chrome 要求
在去年裁決之後,美國司法部曾提議強制 Google 出售 Chrome。然而,法官 Amit Mehta 在一份長達 230 頁的裁決中表示,政府的要求「過度」。Mehta 寫道:「Google 將不被要求剝離 Chrome;法院也不會在最終判決中包含 Android 操作系統的權宜剝離。」他補充說:「原告要求強制剝離這些關鍵資產是過度的,Google 並未利用這些資產進行任何非法限制。」
調整商業合作模式
然而,Mehta 裁定 Google 將不再被允許簽訂關於搜尋、Google Assistant、Gemini 或 Chrome 分發的排他性協議。例如,Google 不能要求裝置製造商預載其應用程式以獲得 Play Store 的使用權,也不能將收入分成協議與其應用程式的預載位置掛鉤。不過,Google 仍可繼續向合作夥伴 — 例如 Apple — 支付費用,讓他們在產品中預載搜尋及其他應用程式。Mehta 表示,終止這些安排可能會對「分發合作夥伴、相關市場和消費者造成下游損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