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曾在「蘋果」任職營運專員的男子,被揭發在職期間多次偷取公司手機並轉售,最終涉及金額達 44 萬元。事件發生在銅鑼灣希慎廣場的 Apple 分店,案件細節近日在法庭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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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念驅使承認偷竊
案情指,該名被告鄭斯漢在 2020 年底被公司經理發現行為可疑。經翻查閉路電視,確認他經常進入倉庫取走手機卻沒有電腦紀錄,也未有交付予顧客。2020 年 12 月 28 日,公司經理與他面談時,他承認偷竊並表示手機已全數變賣,獲利 44 萬元。同日,他簽署書面陳述書,承認因貪心而犯案,並承諾歸還所得款項。
計劃資金用於置業
據案情續指,鄭斯漢於工作期間每次被要求交付手機時,會額外偷取一部,並趁無人注意時將手機藏入褲袋。下班後,他將手機變賣到旺角的街舖,所得款項均以現金收取,再存入個人銀行戶口。他供稱合共偷取 44 部手機,所得 44 萬元原本計畫用於購買物業及支付裝修費用。失竊手機總值估算超過 47 萬元。
與公司和解仍難逃法網
2021 年 1 月 6 日,Apple 公司正式終止其僱傭關係,並與他簽署協議要求歸還款項。兩天後,他透過他人戶口向公司存入 44 萬元作為賠償。然而,案件並未就此結束,鄭斯漢最終在同月 27 日遭警方拘捕。鄭斯漢於起訴時 39 歲,被控一項盜竊罪,指他在 2020 年 10 月至 12 月期間,於銅鑼灣希慎廣場的 Apple Store 偷竊公司財物,涉案手機數量達 44 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