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於2016 年,大批Apple Care+ 消費者已經通過 美國律師事務所Hagens Berman Sobol Shapiro LLP 起訴蘋果,原因是部分用戶,購買iPhone、iPad、Mac 的使用額外加購Apple Care 或Apple Care+,但設備需要維修時,蘋果為消費直接更換/維修的並不是更新「全新機」,而是更換「翻新機」,原告認為,這些翻新機雖然獲得售後認證,但嚴格來說並不是真正的全新設備。

等待了接近 5 年時間,這件案件終於要在 2021 年 8 月開始審判。

該類別包括美國居民,他們在 2012 年 7 月 20 日或之後直接或通過 iPhone 升級計劃購買了 iPhone 或 iPad 的 AppleCare + 或 AppleCare 保護計劃,之後又獲得了 “翻新” 的替換設備,除非他們在 5 月 3 日之前選擇退出,保留對訴訟中的蘋果提出單獨起訴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