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果一直以來都反對政府以法案強制手機解鎖,但是似乎不能阻止美國的聯邦和地方政府一直推動這個方案。繼紐約州之外,加州也提案強迫手機解鎖,但法案有更嚴重的後果,就是隨時令蘋果不能在它的總部所在地區銷售 iPhone 。
加州福尼亞州州議會議員 Jim Cooper 向議會提出一項叫做《BILL 1681》的法案,它將要求所有在 2017 年 1 月 1 日或之後生產並在加州出售的手機都需要加入讓廠商或操作系統供應商解密的功能,如果法案通過了,不止 iPhone,連有加密的 Android 手機都不能在加州銷售,違者每部手機可處罰款 2500 美元,這罰款甚至比紐約州的更高。
由於加州特別是三藩市矽谷是眾多主要科技公司的總部所在地,所以這法案隨時令蘋果、Google、微軟等手機不能在他們家門前銷售,除非公司提供解鎖方法,否則據法案的內容,你在加州購買的任何一部有加密的手機,廠商都有可能違法。雖然目前蘋果和 Google 暫時沒有回應這法案,但是蘋果一直以來都反對政府推動強制解鎖的法案,認為這是對客戶私隱的侵犯,除了罕有地致函英國下議院反對強行手機解鎖方案之外,還發出信件,聲稱他們從來沒有與任何國家和政府合作,幫助他們在產品和服務開後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