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 年 1 月,美國威斯康辛校友研究基金會(WARF)提告蘋果侵犯專利,表示在蘋果的多款行動裝置的處理晶片使用了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於 1998 年申請的提高晶片處理效能的專利。當然蘋果是否認的,指稱該專利已經失效,甚至試圖遊說美國專利和商標局重新檢視該專利的有效性,但在今年 4 月遭到駁回。而今日(美國時間周二)陪審團作出判決,蘋果公司恐面臨 8.62 億的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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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陪審團的判決,該威斯康辛大學麥迪遜分校的專利依然有效,而侵權的蘋果產品包括 iPhone 5s、iPad Air 以及 iPad Mini Retina。美國地方法院法官 William Conley 表示蘋果恐將面臨 8 億 6,240 萬美元的損害賠償。
現在審案程序將進入到蘋果的賠償部分,法官表示將會根據三個層面:責任、損害以及蘋果是否蓄意侵權來評估,可能還會增加賠償金額。另外上個月,WARF 第二度提告蘋果,這次主要是針對蘋果的最新處理器晶片 A9 以及 A9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