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Apple 和Google 都在世界各地展開不同的專利案問題,而且專利案的數量愈來愈多,達一百八十項指控,美國地區法官Robert Scola表示”Apple 和Google 雙方都無意以迅速、有效率的方式解決這些問題,還要在世界各地發起相同的官司戰,明顯是當作一種商業策略,根本沒完沒了。更指責Apple 和Google ,法院不是這樣用的。
法官要求,Apple 和Google 兩間公司4個月內減少訴訟範圍,減少專利案件數量,或進行簡化,如果做不到,將會延後開庭,因為需要了解訴訟中大量的專利專業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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