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都知道現在的智能電話,可以進行定位及導航,由其會駕車的用家更喜愛,但美國加州法院的最新判決,指如果在駕車時使用手機作為導航,會觸犯美國的”分心駕駛”法例,法例本來為防止司機在駕駛時使用電話發短訊或通話而設,但因為近日一位司機在駕駛時使用手機被警察截停,司機指當時使用手機目的是查看地圖,導致這法例上擴展,使用手機查看地圖同樣是觸犯法例。
隨後法例補充,如果使用汽車內置的地圖導航或語音導航可以得到豁免,即是使用iPhone 的語音導航,並不觸犯法例,蘋果早前已經與不同車廠商議將Siri安裝在汽車上,不知道會不會就是因為預計得到這事件的原因?